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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您好,我所在单位的部门每月都要举行月讲评会,开会那天所有不用值班的人都要参加(不支付我们任何加班费),部门还制定了一些规章,什么开会迟到罚款多少,开会请假不来罚款多少,开会不请假不来罚款多少~~请问制定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前几天开会赶上大雾,路上塞车严重,包括我共有大约30%的同事晚到了,他们要扣我的钱,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用法律条款反驳他们?

劳动纠纷 2018-09-29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以上是逾期不支付加班费的惩罚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对于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采取拍照、录音、保留用人单位提供的加班申请书等证据,只要劳动者能初步举证证明有加班的事实存在的话,就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四》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加班的证据由用人单位保存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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