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是2009年7月8日起至2010年7月7日止,和劳务派遣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到2010年7月22日之前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劳务派遣也没有续签合同,2010年7月22日用人单位让我和劳务派遣继续签合同,我没有签,用人单 位说不和劳务派遣签合同让我2010年7月23日不要再去上班了,22日正式解聘我,请问我怎仫可以维护自己利益。

劳动纠纷 2018-10-02 05: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者仍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视为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入职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你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年限从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商丘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