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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自去年八月进入公司,公司一直没有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我一直工作到今年四月初由于怀孕医生建议在家休息,然后口头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三月份的工资曾多次索要但公司一直拒绝支付,拒绝支付的理由是我在的公司与我们的原材料供货商有2千元的帐对不上,由于本人是公司内部记账的,公司现在要求我个人支付对方公司2千元钱才肯支付我三月份的工资,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本人现在怀孕期间为这事曾多次情绪激动,影响心情怕影响胎儿成长,请律师们帮帮忙帮我分析下问题我该怎么去要回我的工资,

合同纠纷 2018-10-02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违法的,你可以搜集证据到你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付相关费用。
    不签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六个月的双倍工资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或赔偿损失
    至于犯错扣钱,这个情况你说的比较笼统,请详细表述
    没有劳动合同,你需要搜集的证据:工资条、工资卡、工作证、工作服、证人证言等一系列能够证明你与你单位存在事实上劳动关系的一切材料。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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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没有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请律师们帮帮忙帮我分析下问题我该怎么去要回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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