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写我爸爸跟我奶奶的,自从我们建了新房子后,旧房子就一直给我的叔叔一家人住,后来奶奶过世了,经过我爸爸的4姐妹兄弟商量,奶奶名字下的半个房子就给我的叔叔而且也去公证过名字也已经转到我叔叔的名下,但是重领房产证的时候签名是我爸爸签的,叔叔把写着我爸爸的房产证也一起拿走了,写着我爸爸名字的是房产证的正证,写我叔名字的是副证,后来我经过多方的查证证明是我叔叔把属于我爸爸的另一半房子的房产证也拿走了,问过他好几次说要回我爸爸的房产证,他就是不给他说没拿,还想私自把我爸爸名下的房产转到他自己的名下,请问这样的问题对于以后房子的产属问题会有什么影响,要是以后拆迁了我们家还会拿到拆迁补偿吗?我们要怎么才能把属于我爸爸的房产证拿回来,他以前拿过我爸爸的身份证跟户口本,如果没有征得我爸爸的同意他能私自把我爸爸房产证上的名字改到他的名下吗?我们的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来的,现在我家里还保留着属于我爸爸那半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当初我叔住我们那房子时给过我家5千元,但当时他是说要我们把房子先给他住着先,没说过要买房子也没有立过任何的字句,这样房子算是他的吗?那5千元算是卖我们家的房子吗?况且到现在为止他也在那房子住了有20多年了,租金也不止那么多了吧?

拆迁补偿 2018-10-04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呢?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 房产证上如果需要加上名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母亲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有三种: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