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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的房屋是农村的平房,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我公公的,现在分家后归我老公所有了,我们能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吗?(有分家协议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5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房产所有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 对离婚分割的房子进行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 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拥有使用权。因此,您在农村的房子尽管属于您的私人财产,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里,如果你的户口已迁出就不是该村的村民,不能拥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能办理该村的土地证。
    如果你想办理土地证的话,只能把你的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迁回该村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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