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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老家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有两个户口本都是只有户主一个人在本子上面,是我的爷爷奶奶各一本爷爷是基民户口奶奶是农民户口,两人都已经去世,现在老房子想要把两本户口本并成一个户口,户主落成我爸爸或者我可以吗?没有土地使用证

其他 2020-03-03 23: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由持有人去办理房产证。
    需要的材料:
      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个人转让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5、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
      6、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闲置土地审查登记表;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划拨用地转让);
      10、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1、若是司法裁决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公开交易的提交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原件;
      13、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证明书(由土地交易鉴证机构出具);
      14、其他相关资料.
  • 土地使用者应按照以程序办理:
    (一)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
    (四)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五)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
  •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 你好,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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