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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而且手机关机,找不到人,我和我同学是打暑假工的,他之前说9月1号发工资给我们,现在却联系不到他了,在学校我们无法去找他,我们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0-08 1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生做暑假工时要找正规的单位,即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单位,不要只求接收而被一些企业蒙骗。学生到单位打工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劳动合同,诸如一些用工时间、待遇等问题,都可一一书面约定。
    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容易造成工资少发或维权不利的情况。
    暑假工确与公司产生了雇佣关系,但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可以这样讨薪:首先,找介绍工作的中介公司开具劳动证明,然后前往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如公司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 工伤索赔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调节,如果调节无效,那么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有仲裁委员会进行判决。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1、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所以,如果你是在校生,您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3、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提供了实际劳动,用工单位应按照约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4、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如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并约定期限的,在期限内,除双方协议一致解除或双方约定可提前解除外,原则上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5、若双方无签订任何劳务合同或劳务合同无约定任何期限的,您可随时解除劳务关系,并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结算工资;不予结算或克扣报酬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如果你不是在校生,你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7、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提前30日(3天)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离职,30日期限届满后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亦不影响,当中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工作了一个多月,公司就应当支付你一个多月的工资,不得无故克扣一般,此时发生争议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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