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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7月购买长沙**一套房,付给卖主史先生定金购房首付款7万,并办理了过户,同时从银行按揭贷款20万转给了卖主史先生,留了一万于交房于时付清。之后卖主史先生老推后交房,合同约定是8月底交房,现已10月初,卖主现电话已关机,无法取得联系。 我找到此房的租户,经过沟通,此房另有房东,该房东是拆迁安置户,并有与原开发商的拆迁安置协议,并无房产权属证,长期打理出租此房有10多年了。

拆迁补偿 2018-10-10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 由于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开发商需要赔付因此引起的违约金给业主,如果商品房预售证都没有办出来,业主可以有权要求退房,或者开发商延期交房引起的相关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 赔偿 违约金
    或者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上诉人民法院
  • 交付购房定金,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行为与开发商之间建立了定金合同关系。
    2、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发现开发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方可要求解除定金合同退还定金: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如果开发商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你的债权债务,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开发商不具有上述情形的,您不按双方约定履行购房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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