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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12月支付117万元,卖方反悔。2014年2月20日,我通过法院裁定取得该房屋产权,合同约定当日支付尾款18万元。现在对方拒绝交房,怎么办?请开导一下!

房产纠纷 2021-03-27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属于抵押贷款性质,房照过户后方可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一般先过户;
    2.贷款一般直接由银行打到卖方名下的,我们这边是这样规定的。
    3.中介在这里一般只起到一个协助办理的办务,一般是不会真的付钱的;4先去公积和银行弄清楚,一些必要的前期工作是要作的,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房龄是有限制的,一般不许超过10年,首付不许低于50%,也有30%做的,这个得看当地的规定了!如果是老房子,一般没有办的可能,就不要相信中介的话了,中介一般说什么都能办!
  • 二手房卖方违约,处理方式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其中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另一位购房者可以主张退还房款和赔偿损失。
  • 你好,看情况处理。如果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前一个购房者可以主张退还房款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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