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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10月份去公司上班,2000年签了一个月的实习合同。然而三个月后,我们辞职了,最后一个月的23号放假了。现在付给我们的工资是1500,也就是说我们辞职了,没有带薪年假。按天计算,这个公司有这么合理吗?我们10月份去公司上班,2000年签了一个月的实习合同。然而三个月后,我们辞职了,最后一个月的23号放假了。现在付给我们的工资是1500,也就是说我们辞职了,没有带薪年假。按天计算,这个公司有这么合理

劳动纠纷 2021-04-05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2、实习期与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3、如你所指的是试用期,改段期间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但是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设置了底线。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几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毕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对于业务是一个逐渐熟悉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放工资。
  • 上班了就有工资的,离职也是有发工资的,如果没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
  •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单位必须支付。离职不影响工资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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