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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破裂,我起诉与他离婚,但对方以工作在外为由不收传票,法院不给公告,还让撤诉,并说要驳回我的诉讼。我已经下决心要离,可是就对方这样,法院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怎样能离成?

离婚 2018-10-15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受理案件并依法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和财产分割进行判决。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时,则可能不会被依法受理,二回驳回起诉: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
    (2)当事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质证或查证已被推翻或否定;
    (3)当事人实体权利已放弃,如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同时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法定事由,而对方又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 可以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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