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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6月底在某楼盘签署一份认购书,并交纳定金,事后发现认购书没有注明何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再追问下,销售人员说,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要等解押才可以通知签合同的时间,要等2个月,听销售人这样说,我也不再问了。于是,开始找装修公司,预定装修材料。    问题是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我每个月都去询问解押进度,他们都说在办了,也没有正式给我答案。现在,他们不但没有通知我签合同,反而,要我自己出钱给他们为我解押房子!我很气愤,没有答应,这和当初说的完全是两回事呀~!这完全不是按照正常程序办事,我怎么能答应呢?    如果,现在我要求退回定金,是否能要回全部定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本人于今年6月底在某楼盘签署一份认购书,并交纳定金,事后发现认购书没有注明何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再追问下,销售人员说,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要等解押才可以通知签合同的时间,要等2个月,听销售人这样说,我也不再问了。于是,开始找装修公司,预定装修材料。    问题是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我每个月都去询问解押进度,他们都说在办了,也没有正式给我答案。现在,他们不但没有通知我签合同,反而,要我自己出钱给他们为我解押房子!我很气愤,没有答应,这和当初说的完全是两回事呀~!这完全不是按照正常程序办事,我怎么能答应呢?    如果,现在我要求退回定金,是否能要回全部定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房产纠纷 2018-10-24 1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劳动合同为例,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
    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
    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
    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
    如果抵押合同无效,而抵押权又设立了,那么又牵扯到登记部门的违规,如果登记部门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债权人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就可以。
    另外还有个前提: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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