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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二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在到期前两三天通知我的,不让我续签了,我能拿 到补偿吗,找派遣单位拿 还是用人单位。

劳动纠纷 2018-10-25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限制条件即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单位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造成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是以工资为标准,而工资是包括各种岗位补贴及奖金等货币形式的,所以,单位说不含每月伙食费是不合法的;其次,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再过一年或者实际上你已经符合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这种做有变向解除劳动合同的嫌疑;第三,劳务派遣合同的派遣单位有法定的要求,你们单位如果不具有这种资格是无权派遣的。如维权,请及时。
  •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宽泛了,增加了单位不依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单位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违法情况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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