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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开发“xx”房地产项目,委托乙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乙公司)进行商品房独家销售代理。双方订立《房地产项目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第一、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对“xx”项目进行独家销售代理;第二、甲公司在委托期间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代理销售;第三、委托期内,凡合同变更或终止等事项均需甲乙双方负责人签署认可。合同签定后,乙公司按月完成了约定的销售任务。但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售楼部人事变动”“销售状况混乱”,书面通知乙公司:决定停止对乙公司销售代理。乙公司随即回函如下:一、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我公司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进度指标。贵公司于现阶段停止销售合作之意见,缺乏合同依据二、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经双方领导友好协商,我公司原则上同意在原合同不变的情况下由贵公司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我公司负责项目策划推广工作。三、鉴于双方合作方式的更改,我公司认为:在启动新合作方式之前,应首先全部结清我公司已经完成的销售佣金;其次,签定相关补充协议,以确定双方合作方式。四、现因贵公司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管理,请贵公司尽快确定销售人员的归属问题,以利于销售现场的管理。甲公司对乙公司回函要求未予以采纳并很快接管售楼部,重新整合售楼人员,开始自行销售楼盘。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甲公司违约并赔偿乙公司的损失。乙公司可以如何进行诉讼

房产纠纷 2018-10-26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如果卖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过后,卖方未履行合同,买方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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