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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一家酒吧工作了10天离职了,试用期是3天最后他给我发工资发了7天,说是试用期没有工资,我该怎么维权,向劳动局投诉,会受理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0-27 1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在与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约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就意味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被试作正式合同,劳动合同如果只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该试用期就是合同的期限,视为用人单位放弃对您进行试用的权利。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是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应为您缴纳社保。对用人单位来说,社保是劳动合同里不可或缺的条款,对您来说,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的基本权利。
      用人单位要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在招聘时或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他们的录用条件;其次,在试用期间,要有严格持续的考核,证明您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因此,您完全可以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您的行为说不,即便您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败诉的风险也在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约定的试用期满之前,如果用人单位找出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的,您大可不必耿耿于怀,安心工作就是了。
    因为,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单方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无效行为,企业不能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您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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