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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名下有套房产,要再婚,继母对此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继承 2018-10-29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法定继承,大女儿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你这份所谓的遗嘱并不明确,并未特别指定继承人,只是规定了遗产执行人,即长子,所以遗产怎么分配还是走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即诸继承人均分;二儿子的赡养问题根据法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父母也没有配偶和子女的情况,兄弟姐妹作为近亲属就有监护人资格,因此该项义务是法定的。 想要过户给长子的话,除非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遗产的继承份额,并进行公证,之后才能过户,但必须给二儿子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个情况可以将他的份额用金钱方式给付或保留。
  • 就再婚房产的继承,继母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的份额与其他继承人均等。继子:如果你父亲和继母结婚时继子还未成年(18周岁),你父亲抚养了继子,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有继承权。
    反之,如果父亲和继母结婚时继子已经成年,父亲没有抚养继子,双方没有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没有有继承权。
  • 该房应属女方个人财产。但有一个情况须注意,男方去世后,必然产生继承关系,如果对继承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的情况下,该购房行为会使其它继承人认为女方购买的房屋是在转移遗产,至少有这个嫌疑。
    其它继承人会认为女方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相对方有证据证明确是如此,那该房屋,其它遗产继承人有继承的份额。当然也仅是很小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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