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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伪造了我的委托书,和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去经营他的公司,现在亏损了,银行起诉要拍卖房子。请问抵押有效吗?我该怎么办?我老公伪造我的委托书触犯刑法吗? 法院现在一审认定银行为善意取得 抵押合同及抵押权有效 这是为什么呢

银行 2018-10-30 1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以其生产、经营关键的国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事先得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申办公证时,还须提交批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允许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筑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贷款后,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信贷经理,还有个重要任务便是催款。若是由他们经手的贷款最终以“以资抵债”收场,这在其职业生涯里,将是个重大污点。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之际,他们不会走拍卖资产这步棋。
    往往在逾期还款初期,便用软硬并济的催收方式,将危险苗头扼杀在萌芽中。若是电话催收无果,他们还会上门催收,尽量给房主施加压力。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们一味地不知进退,若是你实在还款困难,他们会与你协商还款,延长还款时间,并重新签署协议。
    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展期最长可获得3年。
  •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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