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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后,与前夫所生的儿子有权继承现任丈夫的财产吗?

继承 2021-06-15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7条规定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8条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双方如果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照具体约定的范围及比例,来划分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 前妻是不能继承财产的。
    一种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作了分割,并且办理完所需要的交付或者登记手续,前妻不能继承男方的财产。
    另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或者部分没有分割的,前妻有权利分割属于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
  • 妻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妻子去世后没有遗嘱的,丈夫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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