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劳动仲裁,今年三月份我进入了这个公司,进入这个公司后就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进入公司后经济效益不好老板现在突然要裁掉我,我们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老板有点不讲信用,为了防止他不给我工资,我能劳动仲裁吗?现在有这么几个问题

1、当时签劳动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共三张,第一张及第三张盖章了,第二张没盖章,但是第二张里面有一些是手写的,刚开始是我们老板写的,后来我觉得他写的不正确,就给他说,他说你写吧,我就把他写的划掉了,又重新写了,第二张里面有最重要的工资额度,后来一个月后,我通过试用期,我给老板发短信,说了这一个月的所做的事,同时强调了工资按照合同写的应该从多少变到多少,这个合同有效没?

2、由于老板有点不讲信用,所以有几次他找我谈话我私自录了我们的谈话内容,这可以作为证据吗?

3、劳动仲裁麻烦吗,是不是需要等很长时间

4、劳动仲裁中如果公司一直不去,那怎么办,劳动仲裁部门有办法吗

5、劳动仲裁的结果具有强制效力吗,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6、劳动仲裁会不会有很多暗箱操作啊,劳动仲裁的人会不会拖延着不办呀?

仲裁 2018-11-02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