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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车站路长青广场小区业主,长青广场地下停车场大概有500多个车位,因为刚买了车,最近去找开发商的车库物业要求租用车位,被告知半年前已经没有车位,但平时观察到停车场下面没有租用的车位很多,每天出入的车辆收费大多数是按临时停车收费,唯一的可能就是物业把空车位不租给业主,然后作为临时车位而增加收入,长青广场停车位每小时按4元,超过一小时按6元收费,最高是一天30元,也就是说我每天回家睡一觉起床出去就要交30元,一个月累计停车费平均900多,小区有部分写字楼,黄兴路段有好又多超市,打电话咨询过物价局,物价局说小区如果属于商住楼停车场收费由物业定价无限制。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房产纠纷 2018-11-05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
    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 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通常会在售楼同时售卖车位;

    不过,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发生纠纷首先需要弄清楚车位的归属,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划车位收费合法吗?
    如果物业公司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批那么在小区内划分车位收取费用合法。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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