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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意见

刑事辩护 2021-07-27 09: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公诉案件的撤诉只能有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提出,是否准许有人民法院来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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