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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公司不回到原来的单位工作,退休,调到生产线。我以前的单位属于管理单位,工资比生产线工人高。如果我不接受调动,就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1-08-15 04: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公司认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应当说明该岗位的胜任条件以及不能胜任的理由,不能随便调岗以及降薪。并且,即使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合法,应当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3、工作服费用的承担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岗位工资可以降低。如果不同意调岗,公司不能单方面进行调岗,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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