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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教有关社保住院报销的问题,之前我1直交社保6年多,今年2月后停交,现在常安医院住院治疗,没有报销,如果补交社保能能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18-11-11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补缴涉及的情形较多,以工伤保险为例,补缴工伤保险该有的事项: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可以住院报销。医保分为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两部分。个人部分很少。
    从第一个月缴纳开始,就可以使用医保卡里的钱(个人缴纳的部分),到能使用医保刷卡的药店或者是医院购买药品或者是就诊。

    一般是缴纳满一年后才能在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用报销。这个额度就会大一些,不仅包含个人缴纳的还有公司缴纳的。但是费用报销的比例,也要看当时的情况而定,不是说什么都能全部报销的。

    如果没有公司缴纳,可以转为给人缴纳。但是公司一般是缴纳五险,而以个人名义的话只能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险。不过金额的话和公司缴纳的也差不多,可能稍微少一点。
    另外公司没有什么优惠,缴纳比例金额都是固定的。只是如果是在公司缴纳话,一般都是公司承担大部分,自己缴纳很少的部分。
  • 单位社保补缴:
    1,社保经办人员带单位社保证、公章、支票或者现金办理。
    2,先填写补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3,由社保补缴窗口计算需要补缴的费用,当场用支票或者现金补缴
    4,补缴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当月欠费的补缴按正常单位社保缴费额收取,次月补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个人缴费的社保补缴:个人拿现金到缴费的社保局、社保所或者托收的人才中心办理,补缴当年的按正常缴费额收取,补缴往年的由各地社保部门按情况加收补缴系数(相当于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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