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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家的人口数量地政府部门要征缴建污水处理站,我的田里种的大蒜,她们要按1亩地5千元的地上青苗的赔付,1亩地按五万5千元赔付,其他啥都没有,大家不同意,没签订合同,可是今日她们找了挖掘机挖大家地,大家去哪里告您好,我们家的人口数量地政府部门要征缴建污水处理站,我的田里种的大蒜,她们要按1亩地5千元的地上青苗的赔付,1亩地按五万5千元赔付,其他啥都没有,大家不同意,没签订合同,可是今日她们找了挖掘机挖大家地

劳动纠纷 2021-08-18 06: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法律规定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但是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由此可知,尽管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但如果购房人与售房人之间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并且接受的,则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仍可成立。
    因此,有的时候,口头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可以成立的。
  •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 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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