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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收

房产纠纷 2023-04-09 0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服务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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