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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员工下班后自己摔伤骨折后,不能继续从事目前的工作,我该如何处理呢

劳动纠纷 2018-11-13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
      
    2、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关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自己不小心摔伤,也属于工伤的。
    2、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进行起诉。
  •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
    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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