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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被车撞了。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下,我是一名公交车售票员,今年四月六号晚在工作中被公交车撞电话线抖飞360度然后头部脑瓜朝下撞到了地上。腰部同时也受到了撞击,双腿多处擦伤。 后经医院治疗CT,X光片均显示没有问题,可头部一直疼痛,颈部僵硬,腰部长时间站立疼痛。医院让静养。一周后复诊医生说我这是颅脑外伤引起的神经性头痛。只能静养。 站里领导也是高度重视我这个事情毕竟是场站的又一起事故,随后给我安排了比较简易的工作让我一面工作一面静养。 可是,这几个月来我发现我记忆力下降而且脾气暴躁。而且前几天我头痛加重伴有头晕,左手出现不灵活状态,随后到北京天坛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认定为“脑外伤后综合症”。我想请教你,我这个毛病能否向公司申请工伤? 谢谢您!~脑外伤后综合症能做伤残鉴定吗、?还有神经性头痛能做伤残坚定吗?

损害赔偿 2018-11-18 2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车撞后到医院检查有出现医疗纠纷的,可以同时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和医疗事故索赔。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判定为工伤的,那么在工伤死亡中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费用,如果赔偿金额不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可分为两次进行诉讼索赔。【工伤认定】: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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