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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一家医院上班,因回家办准生证,打电话向主管请假一天,事后主管反悔说没有同意请假就不上班,按旷工处理,予以惡意辞退(我想是因为医院效益不好)。因我朋友被辞退时是在怀孕期间,现在已经产下小孩(剖腹产)。注:我朋友的聘用合同上有注明:曠工3天才會予以辭退的,並沒有說一天就會被辭退__我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__

A:怀孕期间经劳动仲裁,仲裁要求医院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交保险,补发没有上班期间的生活补助。但是因为医院恶意辞退,导致没法申请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大概10000元,请问针对此费用,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吗?__

B:因已经被辞退,再回医院上班不是很方便,也怕医院刁难,那以下诉求法院会支持吗:__1.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代通知金,一個月工資__

2.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職工支付2倍月工資的罰款__

3.工作期間(1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一個月工資__

4.因惡意辭退導致保險中斷不能享受的生育保險(大概6000元左右)的賠償__

5.因惡意辭退導致的工資損失,從辭退之日起至哺乳期結束止,大概15個月,其中含4個月的產假(晚婚晚育),产假期间的全額工資賠償,其他期间的生活补助__

6.生育期間因不可預見的風險所導致的醫療費用的損失的賠償(因醫療保險中斷)__

7.假如要去法院起訴,訴訟費和律師費的賠償__谢谢回复!

劳动纠纷 2018-11-21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关医保报销,只要不是住院治疗医保不报销。只要是住院治疗,治疗、用药、材料、检查,都在医保报销目录内报销比例不少于70%。
    保障性保险不存在赔付,医保叫报销。现在各地只要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就可以医保即时结算,省却了患者跑腿报销了。
  • 工伤发生死亡的,1,发给一次性死亡丧葬费,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2,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抚恤金,配偶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人员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领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生育保险报销流产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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