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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人故世,遗嘱未公证,公证部门不再办理,怎样办理司法确认

继承 2018-11-24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
    2、如代书人及立遗嘱人均未签字,应按无效遗嘱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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