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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交警要扣我弟弟骑的三轮车,然后我弟弟不下车,几个警察就硬拉我弟弟,把我弟弟的手拉掉皮了, 后来我哥哥去了,上去就把警察的鼻子打了拳,打流血了,然后他们被带去了公安局,当时说那个警察鼻子骨折了,然后当晚公安局就发了一个(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内容如下:违法行为人:XXX因家人驾驶无牌无证的正三轮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被开发区大队民警XXX依法纠章而对民警不满,用拳头击打面部,造成其鼻骨骨折。以上违法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查获经过,报案材料,受害人陈述,受害人门诊病历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在发了这个决定书后,当晚就把人拘了,后来过了三天,又让我们去拿了个(拘留通知书)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就是拿拘留通知书的那天)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XX刑事拘留。 向广大懂法的人咨询下,为什么会这样,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在未发拘留书前关押的几天,难道不算吗?还有就是,有没有可能别人上诉,经过法院判刑。请大家帮帮忙忙,我们能做些什么,请大家讲的详细点

行政诉讼 2018-12-06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 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诈骗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金额会被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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