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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培训期间无意间用火罐烫伤了我的同事,请问公司有没有责任?医药费应该怎样我和公司怎样承担,同时出要精神赔偿费应该给多少比较合理?这个赔偿费谁应该承担,怎样承担?她是腰部属于2级烫伤!

交通事故 2018-12-07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赔偿费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精神损害赔偿,从两个方面看,最为准确。一方面,从受害人的方面看,是对人格权和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救济和补偿。从加害人方面看,是对加害人士实施侵权行为的侵害他人人格权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侵害他人的人格权和人格利益,造成了精神利益的损害或者精神痛苦,是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而这种精神利益损害和精神痛苦并没有财产的价值。法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只是借财产赔偿的形式,对人格关系中的纠纷进行调整。
  •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发生的费用、票据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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