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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买卖合同是我和儿子两人的名字,儿子已经成人。11年我离婚,法院将房屋判给我,现在已经在办房产证,我想等房产证办下来将房屋过户(赠与)给儿子,怎样办理?走哪个途径最省钱?对以后房屋买卖有何影响?

房产纠纷 2018-12-12 22: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房产过户有三种方法可以使用,具体如下:
    1、赠与过户:如果这套房产以後不需要再次买卖,那麼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
    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後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交易过户: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麼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
    1.5%、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
    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3、继承过户:需要所有的直系继承人填写放弃继承权的协定书,然後进行公证,公证过後和赠与过户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时费用也和赠与过户一样,一般使用该方法是在原房主离世後。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规定,签署合同,办理过户。
    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该房子并不完全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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