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爷爷奶奶的共有房产,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已过世并且过世时未立遗嘱,爷爷后来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孙子。因为其有两子两女,并且其不同意将房产赠与孙儿,请问:1.孙儿表示接受遗赠的两个月时间限制是从告知开始算起还是从爷爷死亡后律师正式公布遗赠开始算起?2.因为房产没有全部的所有权无法过户,而孙子因为没有居住的地方不想卖房子,如果两个月的表示接受遗赠时间到了而房子又因此无法过户是不是表示孙子将失去接受遗赠的权利,接受遗赠一定要房产过户才可以吗?房产证在孙子手里,是不是书面表示接受遗赠后房产问题什么时候解决都没有问题而不是在两个月的限定之内呢?非常感谢给回答的朋友,对遗赠的问题真的很挠头,接受遗赠难道事情都必须要在两个月内解决吗,爷爷的房产不过户不卖掉只用来居住难道不可以吗?

继承 2018-12-16 0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别人赠与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
    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 第一,遗嘱人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二,受遗赠人应当在两个月内表示接受.第三,理论上来说赠与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最好持有房产所有人的 .和本人接受赠与 .... 有效的书证材料.(若赠与方反悔,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建议办理赠与公证.第四,遗书需原件.第五,当遗嘱为代书及录音,口头等形式时,才需要见证人见证;遗嘱的五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