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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房屋拆迁,现在已经造好新的房屋了,继母及她的子女的户口未迁入,而且继母自己的农村房屋也拆迁了,我家的房屋继母是否有继承权?父亲再婚后房屋拆迁,而且继母自己的农村房屋也拆迁了,我家的房屋继母是否有继承权?

继承 2019-03-13 14: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遗嘱公证。 办理公证遗嘱需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需带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未婚或未再婚证明等)、涉及的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产要带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存款要带存折、存单等)、70岁以上老人还要酌情开具精神正常的诊断证明、需录音录像的还要携带或购买录音带、录影带、光盘等,还可请一无亲属关系、利害关系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一同到场(该人带身份证,律师带执业证)。
  • 关于继承,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需要依据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是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而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事实抚养或赡养关系的,也是第一序列继承人。
    所以,当事人父亲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单独继承前提,当事人父亲再婚后的继子女如有事实赡养和抚养关系,也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户口是否迁出,对房子的继承权没有影响,只要你是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房子(地上建筑物部份,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本身就是不能继承的),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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