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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25年,有一女儿,想协议离婚,现住房子是男方的名字,那么离婚时的财产怎么分配呢?离婚后女儿还有继承父亲房子的权利吗??

继承 2018-12-14 01: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有继承完毕之后,如果是继承所得共有财产,夫妻俩离婚时才需要分割分配,
    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依照遗嘱办理的单方继承,这房子是当事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属于继承人个人所有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 你好,如果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那么即使一方没有登记名字,该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如果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视为赠与,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结婚房子名字写谁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好,如果担心日后纠纷,可以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 你好,
    1、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均分割的,不过协议离婚时你们双方是可以协商的,也就是说谁多谁少只要你们双方愿意,法律是不限制的。
    2、协议离婚没有什么法律硬性规定,只要双方对离婚、财产的分割都没有异议,那么就是可以的,不过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如果你们之间达成了建议你们在办手续之前就拿到手,省的协议一签。一方不履行了又要打官司
    3、诉讼离婚就有法律规定了,不过诉讼离婚也是存在调解这一必经程序,所以也是可以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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