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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律师您好!我遇到的是个人租房的合同纠纷。1.我租的房子到期,提前1周左右告诉了他合同到期就不租了,他说我没有提前30天通知他不续租,说我违约,合同上只有如果续租需要提前30天告知他,如果未到合同期而提前退租两种情况是违约,我这算是违约吗?2.他合同上写了,如果违约要支付他200%的违约金,这样的条款有法律依据吗?合同上这一条有效吗?3.合同上还有,如果晚交房租,每天按30天的20%收取滞纳金,他有权利收取滞纳金吗?一天得滞纳金可以收一个月租金的20%这么高吗?4.我确实晚了2天交给他下个季度的房租,原因是以前他提前通知该交房租了,然后他会约时间过来取房租,但最后那次交房租他不在北京,而且是交房租的约定日(合同上有写)的第二天他打电话告诉我把房租打他卡上,我第三天早上就给他打过去钱了,就这样晚了两天。我这算是违约吗?而且那次交钱后他也没说我违约,现在合同到期,他该退我押金了他说我违约,我这算违约吗?这种违约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合同上也没有具体体现,如果我是违约,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希望能得到何律师的解答,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21 15: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应该对此有所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一般情况是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租赁合同里都有押金条款的,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也就是说提前退租,押金就不退了。
    这是合同法规定的。
  • 租房违约金和押金是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其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河约定违约金之分。 违约金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
  • 这要看租房合同中对此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大多情况下应该是约定为如果承租人请求提前解租,应该事先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寻找新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没有找到新的承租人之前的这段空房时间,由承租人补偿租金。
    压了一个月房租,应该理解为预付租金,不是违约金,也不是定金,出租人不能扣押。但可以双方协商视为对空房时间的补偿。
  •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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