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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遗产问题。?现有一套房屋(在贷款中)由我和我奶奶作为第一继承人要继承。但是现在房屋没有办理继承和分配手续,我后爷爷要私下卖掉房屋给我叔叔一家人后,拿着现金和奶奶回老家,对之后需要办理的所有遗产手续签字都躲着不见,一直躲到财产分配年限截止归为国有。请问这种不配合财产分配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他们私下买卖房屋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继承 2019-01-10 0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继承按下列顺序分配:
    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处理,分配后有剩余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平均分配。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父母去世,如果住房是你父母婚姻期间取得,那么住房就属于他俩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两人各自名下那一半产权,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和住房权益份额。三方继承权利均等,继承份额均等。
  • 想要买卖继承的房产,没有过户的,无权出售。
      如果继承时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就发生法定继承,可能你只是继承人之一,房产要出售,必须先登记在你的名下。首先必须所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都书面放弃继承,否则这房产是过不了户的。不是你的房产,你是无权出卖的。
      
    1、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 房产继承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6、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7、所需费用。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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