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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几个问题,家中有唯一一套居住有十余年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四年了,因为母亲和我打算过几年把房子卖了,到时直接将房产过户到买房人名下,因此房产证一直没有变动。我想问的是:1:户主死亡,继承人能否不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就直接过户到买房人名下??2:若是过户到母亲或者我的名下,在过户后五年内如果买卖房屋,是否需要交纳差额的20%的税??3:继承人在房屋过户中是否需要交纳遗产税?4:如果此时保持现状,不变更房屋产权:一但国家征收遗产税,会不会影响到我们?

房产纠纷 2018-12-20 0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户主是指户口本上的一家之主,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这介是由公安局确定的,如果想变更户主为其他人,不用继承,由原户主到派出所申请即可;如果是老户主去世,户口本上的其他人持原户主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主为户口上的其他家人,这个与继承、过户无关。如果您的意思是房产证上的原【房主】的过户:原房子的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证可以直接过户给继承人,但一般要有所有继承人的公证继承才会给办理。
  • 房产继承的概念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 收养的子女也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不仅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收养的子女也享有代为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针对房屋权利人改换姓名、名称,或房屋状况发生变化所进行的登记。比如说你结婚了,要将你爱人的名字加入,就要进行变更登记。又如,由于城市改建等原因,经原来的路名改变了,你的房屋也要从新登记。
    再如,你依法改建或者扩建了原来的房屋,改变了房屋状况,也要从新登记。
    所有权变更:是指房屋所有权主体转移所进行的登记。如房屋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划拨、分割、合并,以及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等等,因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就要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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