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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到年底由于资金短缺,后来在以路上看到门上贴着办理信用卡,代还信用卡,贷款的招牌,于是就拨打了电话咨询了说能办20W的卡,20天下卡,前期不需要手续费,下卡后在卡内刷卡30%手续费,到如今还没有消息,我担心被骗了,资料已经给了他,如果他能成功办卡,并且将我的卡内的钱全部刷爆了,请问这钱是我还吗?我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合同纠纷 2018-12-17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可以在p2p借贷办理贷款,但是小额贷款的那种。
    用信用卡办理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出现信用卡欠钱还不上,可参考以下方法:
    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
    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一般而言最低还款额度是账单总金额的10%,比如,你这个月账单消费了10000元,最低还款只需10000*10%=1000元就可以了。
    但是,还最低是要收取利息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所以,只需还最低,虽然压力会减少,但是会有复利产生,会相对麻烦,也只能做暂时延缓之用。
    直接的影响是在人行征信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影响您以后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信用业务。
    其次,银行会电话催缴;
    最后,长期不还将会收到法院传单,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
    为了您的个人信用,建议您尽快想法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能否追回被骗款项,取决于警方对案件的侦破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挥霍骗得钱款的情况。建议尽快报警,越早报警越有利于侦破案件及追回被骗款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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