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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无能力赡养老人,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我今年23岁,工地工人,未婚,无赡养老人能力。老父亲今年64岁,时长闹病,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家里重担全部落到了母亲身上,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就靠我来承担,我的工作也不稳定时有时无,老父亲差不多每年要住一次医院,家里几乎承担不起这么大的开销,村里申报了好几次低保,全部被打下来了,不知道是材料问题?还是不够资格!都不知道去哪里求助?希望懂的朋友帮帮我,兄弟在此跪谢长子无能力赡养老人,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我今年23岁,无赡养老人能力。还是不够资格!

继承 2019-03-13 0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不赡养母亲怎么办?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付赡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 一般会判决子女每个月付给老人多少钱的赡养费,而且 要尽到做子女的义务等等。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导致老人的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方面出现严重情况的,还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这是刑事犯罪,子女是要承担相应的刑罚的。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追索赡养费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听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第二,依法判决其履行赡养义务,第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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