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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准备买房子,属于工程抵账房。是在给开发商做消防工程的人手里,买工程抵账房!(价格便宜)可是工程抵账房的负责人说,我交完房款后,目前只能在售楼处给我签购房合同,暂时不能开购房发票。购房发票要等到开发商交工时,可以办产权时才能给开购房发票! 请问律师 您说这种情况,我可以买工程抵账房吗? 麻烦律师在不忙时,赐予我方法。先谢谢您了。

房产纠纷 2018-12-25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何计算二手房的剩余年限?
    1.首先查看您购买的二手房是第几年的土地证,如果是2010年的土地证,您在2016年购买了这套二手房,普通住宅的产权年限是70年,所以用(2010+70)—2016,即可算出,如果国家在您居住的时候不收回土地,您最终还能无偿住多久。
    2.如果您买的二手房已经很旧了,您想在土地到期之后多住几年,也是可以的,进行申请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但是国家有关政策还没有具体的出台。
    二手房的产权年限和一手房的是一样的,不同于二手房的是最终您可以居住的一手房的时间肯定比二手房长。
  •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必须给你提供发票,
    一、证明你交清房款
    二、办理产权证时必要材料之一,三就是开发商出售商品缴纳税收的凭证。一般不动产发票一式四联(存根联、收款方记帐联、付款方交款联、办证联)后面两联由开发商盖上不动产发票专用章后交由购房者保管,办证时用,另外开具不动产发票的同时还有一张缴纳契税凭证也就购房者保管,办证时也要用到。在卡发上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发票也是要求他进行违约赔偿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是一项证据。
  •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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