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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在淘宝买了一台手机,由于出现故障问题我跟卖家谈好退货,我便申请售后退换,接着卖家跟我说换货不需要发起售后叫我取消,我想既然他都同意了退换,我就取消售后邮寄过去了。卖家签收后确没有给我发货。找他也是推辞不发!由于售后维权只有一次,取消就没有了,手机两千元,我能不能报警处理?学生不懂

消费者维权 2018-12-26 0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消费者维权投诉要找哪些部门呢  消费者被侵权之后往往需要寻找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很多人都不知道要找哪些部门。找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消费者投诉部门知识。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售后维权可采用下列方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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