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2010年依据70年代的一张土地使用证为依据新办了土地证使用证。现发现新的土地证与70年代的证的面积一样,但与现实所占面积不符。少了一间作为厨房的瓦房,该瓦房是本条街道的住户在70年代左右自行在划拨的土地后方所建作为厨房使用。住户们在历次换证中已经测量好并加入土地使用证中。我家一直未换证,现在换证后发现少了厨房的地。新发的土地使用证上是我的名字,左右界限是邻居的名字,后方少了的厨房是我已过世的父亲的名字。问了国土局的人,说厨房的地的现状是属于无证占有。厨房70年代建成后一直未翻修过。土地与邻居也无任何纠纷。请问我如何能将厨房的面积加到土地使用证中。家里2010年依据70年代的一张土地使用证为依据新办了土地证使用证。新发的土地使用证上是我的名字,请问我如何能将厨房的面积加到土地使用证中。
房产纠纷
2019-01-2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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