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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的,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2-03-27 0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遵守解除预告期
  • "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三十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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