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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房子已过户,首付款都按时支付的,但是银行方面迟迟未放款,当时跟卖方合同上有约定的余款支付日期,现在马上就要到期了,卖方称如果到期银行不放款会告我违约,我该怎么办二手房买卖,房子已过户,当时跟卖方合同上有约定的余款支付日期,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2-23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人违约,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双倍返还买房人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第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在银行拒不放贷,你是否存在责任构成违约,需要考虑你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所作的约定,若没有约定的,需要判断你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的限购政策,对于房贷的影响。全盘分析后,若你没有责任的,你即不构成违约,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你的首付款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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