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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克扣我工资,多次要不回,最后是要一回就找我的茬,说我旷工,要我离职。后我在仲裁中拿到工资,请问。我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赔偿金吗?能耍多少?谢谢公司恶意克扣我工资,说我旷工,后我在仲裁中拿到工资,我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赔偿金吗?能耍多少?

仲裁 2019-01-19 17: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2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您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除非出现法定事由(协商一致解除,严重违纪等法定解除),否则,公司无权辞退你,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如单位违法单方辞退你,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4、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5、综上,除非出现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是无权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单方解除,你可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公司辞退的理由不成立,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6、加班费的支付标准为:平常延时加班为工资的
    1.5倍;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调休为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需额外支付3倍工资;
    7、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要求三倍工资。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达到六级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但是单位不能解除。当然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单位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另外,还应当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单位是不能解除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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