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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遗赠人,最近奶奶去世后,我才打开遗嘱,知道爷爷、奶奶的遗嘱内容并于半月内申请办了继承权公证。

现在有些法定继承人告我2个月未作表示(继承法规定2月内没表示的视为放弃),原因是因为爷爷早在08年就去世,并且质疑遗嘱在我这里,所以我早就应该知道内容,但他们又拿不出证据。

请问这样的质疑,法院会不会认可?是不是只要他们没证据,就拿我没办法?

继承 2019-01-01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首先要确定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
    如果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如果是先继承,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果遗嘱中明确遗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也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的遗嘱或没有明确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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