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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7个子女,我是三子.与老人在平房一起居住.后因房屋拆迁.用拆迁款.我又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一直有我偿还.并且现在还是由我抚养老人.和我住在一起新买的房子.现在老人年岁已高.其它子女想与我争拆迁款和我现在的住房.老人遗嘱已写现住房屋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其它子女一直惦记着当初的拆迁款和现在的住房.想与我打官司.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个房屋是不是我的(现住房?房主姓名是我)拆迁款也用来购房了.他们想争.有没有法律依据.我是三子.与老人在平房一起居住.后因房屋拆迁.用拆迁款.我又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一直有我偿还.并且现在还是由我抚养老人.和我住在一起新买的房子.现在老人年岁已高.其它子女想与我争拆迁款和我现在的住房.

拆迁补偿 2019-05-10 1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
    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
  • 对于您提出的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可以卖吗这个问题,由于是拆迁,所以一般拆迁方会帮你处理与银行的债务,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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