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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去世留下一个八岁的孙子,儿媳妇再婚,和老人一起生活三个月不和睦,虐待老人,还动手打老人。老人是否有权利不让他们住自己家,是否有当孙子监护人的权利,如果孙子跟妈妈,等老人百年之后,孙子是否有权利继承爷爷房子等财产?如果让他们回来,若干年后他们不孝顺,老人是否该有权利让他们搬走?老人需要做什么协议吗?是否有权利不让他们住自己家,是否有当孙子监护人的权利,是否有权利继承爷爷房子等财产?

继承 2019-03-13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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