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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的合同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我现在在试用期。我于2018年3月9日加入公司。我于2018年4月26日申请辞职。5月6日,人力资源部同意我辞职,但现在公司不得不在原来每周60小时的基础上加班。我不想这样。我告诉员工,根据《劳动法》,在试用期内,我只需提前3天离开。人力资源部表示,辞职申请应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前提出

劳动纠纷 2022-06-15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离职,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试用期内辞职还用提前和单位说一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即可。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日通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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